一、用人单位未买社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用人单位未买社保,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需按法定程序进行。首先,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提出补缴社保的要求,若用人单位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补缴,劳动者可以此为由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主张经济补偿金。
不过,劳动者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事实。

二、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会怎么样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需承担多方面法律后果。
从行政责任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改正。若逾期不改,会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从民事赔偿责任讲,未缴纳社保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社保待遇的,用人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员工发生工伤,因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员工的工伤待遇费用就由用人单位支付。还可能影响员工医保报销,无法报销的医疗费用也应由单位承担。
此外,员工有权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不仅面临行政处罚,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可能导致员工离职并支付经济补偿。
三、以下哪些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不存在违法行为。例如劳动者因自身职业发展规划,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要求用人单位有明确的录用条件,且能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该条件。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多次旷工、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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