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2019:更高起点 更进一步(3)

时间:2020-04-16 16:22       来源: 人民法院报        作者&编辑: 胡仕浩 何帆

  近年来,全国法院受理的案件大幅增长,2018年达到2800万件,同比上升8.8%。如何“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解决好异地诉讼难等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法院提出的新要求。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立足新形势,提出了同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目标,要求全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提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为推动上述战略目标,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印发《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和《人民法院跨域立案服务工作规范》,全面推行在线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和一站式高品质的诉讼服务。截至2019年12月23日,全国中基层法院跨域立案服务已实现全覆盖。2019年7月启动跨域立案服务以来,共提供跨域立案服务19471件,跨省级行政区划服务3661件。全国43%的法院支持网上交费退费,让人民群众立案“一次不用跑”。全国法院当场立案率在95%以上,上海、重庆、湖南、青海等地超过98%。不少基层法院一审立案时间不超过15分钟。

  目前全国共有2.5万家调解组织、9.6万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每日有750家、1341名调解员在平台上开展调解,日均调解量超过5000件,调解成功率达60.47%,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解决纠纷。全国98%的法院建立诉讼服务大厅,力求能够在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的诉讼事项决不让群众多跑一次腿。88%的法院运行诉讼服务网,让当事人不用千里奔波,随时随地就能办理诉讼事务。

  “海不辞水,故能成其大;山不辞土石,故能成其高。”除了依托两个“一站式”建设,最高人民法院还不断拓宽多元解纷渠道,最大限度汇聚解纷资源,先后会同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会同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通知》,有力促进民营企业领域、金融领域、价格领域、家事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为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公开民商事案件相关信息的通知》,要求各高级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司法公开平台,在2019年底前主动向社会公开辖区内各级法院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结案率等信息,民商事待结案件预期审理期限原则上应当在审限届满之日起公开。为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作为“老百姓家门口的最高法院”的功能,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回法庭建设的意见》。各巡回法庭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一线的优势,通过开展巡回审判、跨域立案、视频接访、律师志愿咨询等工作,不断拓展便民服务范围,有效方便群众诉讼,受到巡回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广泛好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任何工作都要有久久为功、利在长远的耐心和耐力。”201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报告已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正在向“切实解决执行难”持续攻坚。经过多方协作、多措并举,在中央有关部门积极支持下,2019年7月14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进一步部署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最高人民法院随后印发《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作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推进实施。纲要秉持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精神,巩固和深化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提出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推动形成成熟稳定的中国特色执行制度、执行机制和执行模式。

  依托新科技不断激发制度活力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俗。”只要改革对人民有利、符合实际情况,就不能受制于传统模式和思维定势。201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浙江移动微法院”实践经验基础上,推动在北京等12个省(区、市)辖区内法院全面试点,截至2019年10月底,“中国移动微法院”注册当事人已达116万人,注册律师73200人,在线开展诉讼活动达314万件,让当事人和法官充分感受到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