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性谩骂是家暴”需增强可操作性
2020-04-26 22:27作者:戴先任
据陕西政府法制信息网消息,陕西省司法厅近日公布《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经常性谩骂等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3月26日 中国新闻网)
随着国人法律意识的增强及各级相关部门的重视,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家庭暴力的危害性,也有越来越多的家暴受害者敢于站出来对家暴说不。但与此同时,仍然有不少人对家暴的认识不足,不仅是受害者,很多施暴者也不能认识到自己是在进行家暴。
除此之外,对于家暴,很多人的认识还较为“粗浅”,比如会认为家暴限于针对家庭成员身体、性等方面进行伤害与摧残的行为,但实际上,家暴不仅于此,比如对家庭成员实施精神伤害,甚至还有经济控制,都属于一种家暴。此前深圳、哈尔滨等地,就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强调针对家庭成员的经济伤害行为也属于家暴。此次陕西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明确,经常性谩骂等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这也将家庭暴力范围予以了拓展。这样更有利于保护弱势的家庭成员,也有利于让人们对家庭暴力有更正确认识,从而避免让自己在有意无意间成了那个伤害亲人的家暴者。
对于很多家暴受害者来说,遭受的可能并非是直接的身体伤害,而更多的是经常性谩骂等行为,就如经常性谩骂,这对受害者就是一种日积月累的精神伤害,是一种“软刀子杀人”。一次两次的谩骂,伤害可能并不大,但这种谩骂成了“日常”,成了“家常便饭”,对于家暴受害者来说,自己成了“受气包”,家就不再是温暖的港湾。
而对于未成年的家庭成员来说,经常性谩骂更会大大不利于他们的成长,对他们的性格形成造成很恶劣的影响,孩子如果经常遭受来自父母的谩骂,会让他们没有自信,会对他们的幼小心灵造成持久而深远的伤害,有的孩子甚至因此心理扭曲,变得自卑、内向,有的孩子还会因此伤害自己甚至伤害别人。而很多强势、霸道的父母,却偏偏喜欢对孩子经常性谩骂。有的家长是秉持“不打不骂不成才”的错误教育观念,认为谩骂是对孩子要求严格,是给孩子向上的压力,是为了孩子好;有的家长甚至将生活、工作引发的愤懑发泄到孩子身上。
不能让孩子成了“受气包”,将经常性谩骂也纳入家庭暴力范畴,是对处于弱势的家庭成员的保护,能让那些不自知自己在“软刀子杀人”的家暴施加者,认识到自己的“罪过”,从而及时悔过自新、改弦易辙,这也有助于广大未成年人有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将经常性谩骂纳入家暴,值得各地借鉴与推广,并由此成为全社会共识,从而有利于让所有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当然,对经常性谩骂进行认定,这较为困难,这就需要进一步细化规定,对取证工作、标准进行完善,增强可操作性,让这一规定真正发挥出效力,而不致力变成难以落实的“纸上规定”,难以解家暴受害者于“倒悬”。
随着国人法律意识的增强及各级相关部门的重视,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家庭暴力的危害性,也有越来越多的家暴受害者敢于站出来对家暴说不。但与此同时,仍然有不少人对家暴的认识不足,不仅是受害者,很多施暴者也不能认识到自己是在进行家暴。
除此之外,对于家暴,很多人的认识还较为“粗浅”,比如会认为家暴限于针对家庭成员身体、性等方面进行伤害与摧残的行为,但实际上,家暴不仅于此,比如对家庭成员实施精神伤害,甚至还有经济控制,都属于一种家暴。此前深圳、哈尔滨等地,就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强调针对家庭成员的经济伤害行为也属于家暴。此次陕西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明确,经常性谩骂等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这也将家庭暴力范围予以了拓展。这样更有利于保护弱势的家庭成员,也有利于让人们对家庭暴力有更正确认识,从而避免让自己在有意无意间成了那个伤害亲人的家暴者。
对于很多家暴受害者来说,遭受的可能并非是直接的身体伤害,而更多的是经常性谩骂等行为,就如经常性谩骂,这对受害者就是一种日积月累的精神伤害,是一种“软刀子杀人”。一次两次的谩骂,伤害可能并不大,但这种谩骂成了“日常”,成了“家常便饭”,对于家暴受害者来说,自己成了“受气包”,家就不再是温暖的港湾。
而对于未成年的家庭成员来说,经常性谩骂更会大大不利于他们的成长,对他们的性格形成造成很恶劣的影响,孩子如果经常遭受来自父母的谩骂,会让他们没有自信,会对他们的幼小心灵造成持久而深远的伤害,有的孩子甚至因此心理扭曲,变得自卑、内向,有的孩子还会因此伤害自己甚至伤害别人。而很多强势、霸道的父母,却偏偏喜欢对孩子经常性谩骂。有的家长是秉持“不打不骂不成才”的错误教育观念,认为谩骂是对孩子要求严格,是给孩子向上的压力,是为了孩子好;有的家长甚至将生活、工作引发的愤懑发泄到孩子身上。
不能让孩子成了“受气包”,将经常性谩骂也纳入家庭暴力范畴,是对处于弱势的家庭成员的保护,能让那些不自知自己在“软刀子杀人”的家暴施加者,认识到自己的“罪过”,从而及时悔过自新、改弦易辙,这也有助于广大未成年人有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将经常性谩骂纳入家暴,值得各地借鉴与推广,并由此成为全社会共识,从而有利于让所有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当然,对经常性谩骂进行认定,这较为困难,这就需要进一步细化规定,对取证工作、标准进行完善,增强可操作性,让这一规定真正发挥出效力,而不致力变成难以落实的“纸上规定”,难以解家暴受害者于“倒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