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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不懈 执行攻坚在路上

2020-04-26 22:15作者:法律读库
  执行,是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保障。近年来,执行难问题成为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之一,严重影响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指示,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全国法院以披荆斩棘的勇气、雷霆万钧的行动向执行难发起猛攻。作为一名战斗在基层一线的执行法官,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亲历者和见证者,我切实感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决心、感受到执行工作取得的突破性进展,感受到执行法官的付出与艰辛!

  以强制彰显权威。在过去的执行工作中,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手段十分有限,导致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对“老赖”心有余而力不足。为解决这一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打出“信用惩戒、司法制裁、刑事打击”强制执行组合拳,突出了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彰显了司法权威。以达川区人民法院为例,通过司法警察统一实施司法拘留工作模式,2018年 ,司法拘留被执行人139人,同比上升63.3%,司法拘留后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95.8%;通过建立失信被执行人“月发布”制度,以微信、微博、广场电子公告、影院动漫和电视滚动播放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建立与发改、房管、工商等16个部门的联合惩戒常态化联系机制,每月定期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8年,通过失信惩戒方式,237件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案款,占执行案件总数的13.4%。实施强制执行手段,在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执行质效明显提升的同时,也使广大群众逐步树立诚信意识,对构建诚信社会起到促进作用,执行外部环境明显改善。

  以联动推进执行。总体来看,执行难是社会综合因素在司法阶段的集中体现,因此解决执行难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联动配合。通过多年来的执行工作实践,我认为解决执行难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查人找物”难题,但这仅靠法院目前的力量和配备难以完成。因此,一方面,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互补、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奠定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与银行、房管等部门自动对接的网络查控系统的全面运用,有利于执行法官通过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手段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一键操作”完成财产查控和扣划,实现多种财产形式的“一网打尽”。目前,我们通过网络查控、扣划办结的执行案件占结案总数的23.7%,执行法官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执行难案的办理中。同时,与公安机关、综治网格员建立的常态化协作机制在查找被执行人下落上发挥了重大作用。以我们的一件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为例,被执行人躲避执行长达4年之久,2018年,通过公安网上追逃查找到被执行人下落并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后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全部赔偿款。2018年,我们通过公安机关网上追逃3人,通过公安定位、网格员协助查找72人,成功率达80%以上。

  以规范提升质效。信息流转多了,路途奔波少了;执行手段多了,强制力度大了。近年来,奋战在一线的执行法官日夜辛苦、默默付出,开创了执行工作新局面。但随着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执行案件迅猛增加,对执行法官的司法水平和办案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规范执行流程和执行标准、推动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成为新时代执行工作的一个必然趋势。就此,我们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创新。注重执行团队化建设,根据“人、案、事相适应”原则,设立立案查控组、执行实施组和执行综合组,各组分工负责、相互协调,为“繁简分流、分段实施、团队协作”办案模式打下基础,执行案件结案率同比上升13.6%。创新“三化标准法”模式:统一执行工作法律文书和工作清单,减少承办人办案随意性;规范执行流程和节点标准,分类建章立制,实现节点之间的有序、规范流转;集中办理财产查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评估拍卖等辅助性事务,实现执行事务集约化办理,减少执行法官事务性工作,执行质效明显提升,办案周期同比缩短15.6%,执行到位率同比上升8.9%。执行模式的重大转变,极大缓解了执行法官工作压力,提升了办案效率。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阶段性任务完成,但切实解决执行难任重道远,作为一名基层执行法官,对我来说,执行攻坚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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