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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身边“前所未有”的司法进步

2020-04-26 22:08作者:法律读库
  从2006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至今已13个年头。13个年头,我们的城市更美丽了,农村更富裕了,群众的生活更美好了。13个年头,我也从一名书记员逐渐成长为一名法官,不仅亲身经历着越来越忙的法院工作,也深切感受着法院工作前所未有的改变和进步。这些改变和进步,是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结晶,是人民法院运用科技驱动司法力量的成果,人民法院正在以群众看得见、听得到、体会得到的方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

  群众打官司越来越方便。从“立案审查制”到“立案登记制”,对于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我们做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有效地保障了群众诉权。从“立案接待大厅”到“诉讼服务中心”,法院人除依法受理案件外,还指导当事人诉讼、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各种便民举措、便民服务一样都不少;从只接受“线下”立案,到接受网上立案,再到大力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延伸立案,我们从时间和空间上为当事人立案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而再随着“最多跑一次,最好不要跑”的诉讼服务理念的贯彻,“移动微法院”的运用让“弹指间立案办事”也成为可能……这些普惠式的举措,使得“立案难”这一曾经被社会诟病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法院的诉讼服务让群众接触到的不再只是冰冷的法律,而更多的是来自法院人的温暖。

  胜诉当事人权益越来越有保障。曾经“执行难,难于上青天”。查人找物难、对当事人规避执行打击难、财产处置难、执行管理难,一度成为困扰法院,严重影响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的主要原因。自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以来,全国法院打起了“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作为一名曾经的执行干警,我对这三年法院在执行工作上的进步感慨万千,这些进步完全可以用“今非昔比”来形容。以前查人找物靠法院干警单打独斗,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需要一家家地上门查询,不仅覆盖面小,而且效率低,面对大量案件也无所适从,即使“跑断腿”,也收效甚微;如今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可以实现对多种财产的查控。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加大追究法律责任的力度;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让失信人“一处受限、处处受限”……这些制裁措施力度前所未有。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司法拍卖,不仅提升了透明度,还大大拓展了社会大众参与的广度,节约了成本,成交率、溢价率大幅上升,让权利人实实在在受惠。执行管理平台的开发、大数据的应用,使得执行人员管理执行案件更加系统化、一体化,应对新老案件能得心应手。而这些执行工作的进步,以前无法想象,如今却以实际成果展现。

  阳光司法让司法更加透明、高效。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如今,法院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搭建的“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将审判、执行的各个重要环节均向社会公开,让“实现正义”的过程也呈现在阳光下,司法流程不再“神秘”,当事人可以在网上轻松查询到自己案件的进度,不仅保障了诉权,也给法官办案套上了“紧箍咒”;从传统公告栏的开庭公告到网上开庭公告,哪个当事人、谁承办、何时开庭、在哪开庭,均一目了然;从只能到档案室查询自己的裁判文书到裁判文书“以上网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不仅让裁判的合法性、合理性甚至有无轻微瑕疵都接受社会监督,也引发了学者、法律工作者对法院裁判的“研究热”,成就全球最大裁判文书网;从现场旁听到部分案件“微博直播”再到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法院将“公开”诠释到了极致,不仅让群众能全程监督庭审过程中,也起到了“开庭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

  其实,我身边的司法进步不胜枚举。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们相信,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下,随着司法改革不断迈进,人民法院、人民法官所面临的压力将成为动力并不断反哺司法工作,而我们身边的司法进步也将越来越多,步子将越来越大,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夯基、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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