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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知产庭敲响第一槌意义深远

2020-04-26 17:06作者:阎淑萍
  希望最高人民法院知产法庭敲响的“第一槌”能够引起企业的重视和警醒,以创新精神,走出一条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之路

  3月2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厦门富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法国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原审被告陈少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知识产权法庭庭长、二级大法官罗东川担任审判长,敲响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一槌”。

  上述知识产权纠纷案,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上海知识产权法庭也曾于今年1月22日作出了部分判决。像本案这样由知识产权法院、有关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的案件,可以直接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裁决,有专家表示,这是我国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的重大创新和历史性突破,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一方面,这充分表明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从理论层面、学术层面,全面进入了司法实践操作层面。另一方面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敲响的这“第一槌”,还具有鲜明的导向和示范价值,标志着其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更加专业、高效、权威的审判,进一步统一判罚尺度,引领全国法院提高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为国内外权利人提供更为有力的平等保护。此外,这个“第一槌”还在告诫广大企业家们,切不可抱着老观念不放,不把知识产权保护当回事。

  经济高质量发展来自于不断创新,来自于对知识产权的敬畏,来自于市场的公平竞争。因此,笔者希望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敲响的“第一槌”能够引起企业的重视和警醒,模仿、拿来、山寨等做法已经行不通,必须转变观念,以“你无我有,你有我新”的创新精神,走出一条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之路,创造出更多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世界的更多打着“中国发明”“中国制造”烙印的新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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