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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举措防范户外活动风险

2020-04-26 12:51作者:祝建波
  随着天气渐渐转暖,众多爱好登山探险的“驴友”开始计划出行。然而,部分户外探险者不顾安全风险地说走就走,不仅会严重威胁自身安全,还给社会救援资源带来巨大负担。因此,越来越多的人提出“有偿救援”的建议,以此防范悲剧的一再发生。

  从本质上来说,户外爱好者的“任性”探险是一种自甘冒险行为。在讲求权利与义务对等、财政公平的今天,如果营救户外探险者的费用和成本全部由公共财政承担,显然并不妥当。因此,旅游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 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然而,要想真正管住任性“驴友”以身试险行为,有偿救援并非唯一有效途径。除此之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还应该采取一些强制性措施进一步规范野外探险活动。例如,除了要让他们自付相应救援费以外,还要对野外探险严重危害个人人身安全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除此之外,相关政府部门和景区管理者也应提前做好宣传、警示和风险提示工作,让探险者懂得遵守规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总之,唯有通过多种举措,加大对任性“驴友”的追责力度,提高其自甘风险的成本,倡导珍爱生命、理性出游,才能让户外探险朝着健康有序的轨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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