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验检查笔录没有证人签名是不是可以不受理
2023-02-11 20:27作者:网络
公安机关制作的勘验、检查笔录没有见证人的签名,一律不得采信说法是错误的。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关于勘验检查笔录没有证人签名是不是可以不受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勘验检查笔录没有证人签名是不是可以不受理
1、公安机关制作的勘验、检查笔录没有见证人的签名,一律不得采信说法是错误的。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见证人可以签名也可以盖章,而不是必须签名。关于勘验检查笔录没有见证人签名是否不能采信这个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刑事案件如果没有证据怎么办
1、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都必须要有证据来查明事实,没有证据的刑事案件就不能成立,当然刑事案件的证据是需要侦查部门根据案件线索经过科学、细致的调查收集来的,因此,根据线索与证据的不同情况,对于刑事案件的处理也会不同。
2、刑事立案。对于报案人以刑事案件报案的,但不能提供任何的证据或是提供了相应的线索无法查实的,侦查机关则不会以刑事案件立案。
3、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如果经过进一步的调查,查实了并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所查实的事实不构成犯罪的,侦查机关应当撤销立案。
4、没有直接证据而全部采用间接证据定罪的,必须符合以下规则
(1)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2)证据之间互相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或无法解释的疑问;
(3)全案证据已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4)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
(5)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
如果控方提出的系列间接证据不能符合以上要求,具体来说,如果在时间、地点、人物、事情、事物、原因、经过七个要素上,不能形成证据链条话,运用间接证据规则证明失败,就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