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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如何组成合议庭

2023-02-05 08:36作者:网络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应该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如何组成合议庭的问题,下面由民生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如何组成合议庭

  1、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应该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如何组成合议庭

  二、民事案件撤诉后诉讼时效怎么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民生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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