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动态正文

代通知金三种情况用人单位应该怎么支付

2023-01-28 14:19作者:网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未动合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其他。关于代通知金三种情况用人单位应该怎么支付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代通知金三种情况用人单位应该怎么支付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未动合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其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代通知金三种情况用人单位应该怎么支付

  二.用人单位可以提前通知裁员的情况有哪些

  用人单位可以提前通知裁员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