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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主体范围有哪些

2023-01-22 17:09作者:网络
根据刑法分则第8章的规定,贪污贿赂罪共有12个具体罪名。这13种犯罪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贪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和私分罚没财产罪。关于贪污贿赂罪主体范围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贪污贿赂罪主体范围有哪些

1、根据刑法分则第8章的规定,贪污贿赂罪共有12个具体罪名。这13种犯罪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贪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和私分罚没财产罪。另一类是贿赂犯罪:包括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

2、【法律依据】根据《中国人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贪污贿赂罪主体范围有哪些

二、贪污贿赂罪能判缓刑

贪污贿赂罪能否判缓刑要看是否满足缓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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