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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监护权的情形

2023-01-19 10:40作者:网络
剥夺监护权的情形: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都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关于剥夺监护权的情形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剥夺监护权的情形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都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都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残疾人联合、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剥夺监护权的情形

二、监护权和抚养权有什么区别

1、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的服从性。从这个意义来讲,监护具有公法上的义务属性似乎更为妥当。

2、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

3、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都是对等的,但抚养权是例外之一,生父母不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其亲生子女不能以此为理由不承担赡养义务,抚养权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血亲而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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