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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宿幼女罪(刑九已删去该罪名)既遂量刑标准

2023-01-12 18:08作者:网络
刑法修正案九》已经删除嫖宿幼女罪这一罪名,对这类行为可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即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犯强奸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关于嫖宿幼女罪(刑九已删去该罪名)既遂量刑标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嫖宿幼女罪(刑九已删去该罪名)既遂量刑标准

1、《刑法修正案九》已经删除嫖宿幼女罪这一罪名,对这类行为可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即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犯强奸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嫖宿幼女罪(刑九已删去该罪名)既遂量刑标准

二、嫖娼被抓要什么证据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在查处卖淫、嫖娼案件中,仅有卖淫、嫖娼人员的供述,而无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卖淫、嫖娼行为。

认定卖淫嫖娼行为,除了嫌疑人的供述外,公安民警还应调查的其他证据,如:民警当场抓获时民警的证言;或者现场的有关物证或书证;或者能够证明卖淫嫖娼的视听资料;或者介绍或容留人的证言;或者其他人证、物证等。

如果嫌疑人不承认卖淫嫖娼,但公安机关有充分证据证明的,可以认定卖淫嫖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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