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有什么
2022-12-28 11:58作者:网络
租赁合同中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互负债务,其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并且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未履行的,则租赁合同中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关于租赁合同中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有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租赁合同中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有什么
1.租赁合同中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互负债务,其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并且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未履行的,则租赁合同中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种类:
1、同时履行抗辩权。没有履行顺序的,合同双方都可以行使此抗辩权;
2、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义务人未履行先行义务时,后履行人可行使此抗辩权;
3、不安履行抗辩权。先履行义务人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时,可行使此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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