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处罚规定
2022-12-27 00:29作者:网络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关于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处罚规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处罚规定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其破坏的对象是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即广播电台、电视、电报、电话或其他通讯设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条件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其破坏的对象是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即广播电台、电视、电报、电话或其他通讯设备。如广播电台发射和接收电波的机器设备、电话交换设备、通讯线路、收发电报的设备、电视收发设备等。这些设备必须是正在使用中,并且是直接用于广播、电视、电信的设备,因为只有这些设备遭受破坏,才可能造成广播、电视和电信联络的中断,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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