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可行使的职权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9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对于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按照如下的步骤进行: 1、发起人认购规定数额的股份。即在向社会公开募股前,发起人确定其所认定的股份额必须占总股份的35%以上,发起人须填写有关书面文件,确认股份数和股款,达到法定要求。 2、申请公开募股。必须先获得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 然后,发起人还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交募股申请,并报送指定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经过批准,才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3、认股缴款。即发起人在获得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募股申请的批准后,将招股说明书公开,让社会公众了解,吸引投资者认股,由认股人填写认股书,使发起人了解认股人的情况,以便通知和联络。 认股人在填写认股书后,按发起人公告的指定时间依认股书中所认购的股份数及金额缴纳股款。 4、创立大会。创立大会是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指定的时间内召开的,由发起人主持召开,各认股人参加的大会,讨论设立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公司组织机构的建立。 5、申请设立登记。创立大会选举出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组成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在创立大会后主要参与和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6、公告及备案。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而且,股份有限公司经登记成立后,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的,应当将募集股份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八十四条,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40分钟前回复:
关于法律规定没法人签字的合同生效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没法人签字的合同是否生效,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没有签字了,但是已经盖章或者按了手印的,那么合同成立生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顾问律师43分钟前回复:
关于注销公司有什么程序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按照下列程序注销公司: 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 五、进行下列注销工作: 1、到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到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在报纸媒体上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到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张永强律师46分钟前回复:
根据借款时的约定确定还款时间。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企业被执行中可以破产吗,有哪些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企业被执行中可以破产。只要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执行就会中止,等到企业破产程序结束之后再进行执行。此时执行申请人可以向受理破产的法院申报债权。 对于破产债权,也需要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