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有什么处理原则
2022-12-18 18:49作者:网络
如果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符合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事由。双方均争夺抚养权的,一般按下列原则处理:二周岁以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父方主张直关于变更抚养权有什么处理原则,下面有关问题由民生网小编为你解答。
一、变更抚养权有什么处理原则
1、如果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符合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事由。双方均争夺抚养权的,一般按下列原则处理:二周岁以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父方主张直接抚养的,应当举证证明具有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共同生活的。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必须举证证明具有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二、变更抚养权纠纷原告是否必须到场
可申请不出庭。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根据上述规定,离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不出庭,但是必须委托代理人,且被告必须提交书面意见。因为婚姻属人生大事,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十分重视,在司法实践中,都要求被告出具书面的意见,但这还不够完善,法官还要确认书面意见确实是被告出具才行,因此被告应在开庭之前当面向法院递交书面意见,或对书面意见做公证,由代理律师递交给法庭,这样被告可以不再出庭。如果被告没有出庭,又没有提交书面意见,即使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也会按照缺席对待,缺席判决,这样就会对被告极不离。,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民生网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