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有哪些事宜
2022-12-16 20:37作者:网络
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勘察测量。初步估价报告公示。复核申请等。关于拆迁安置房有哪些事宜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拆迁安置房有哪些事宜
1、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
2、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
3、评估机构勘察测量。
4、初步估价报告公示。
5、复核申请等。
6、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二、拆迁安置房有哪几种类型
1、上市交易受到5年限制的安置房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2)现今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往往是没有取得产证,或者是刚刚取得产证,按规定5年内限制转让的房子。
2、可以自由交易的安置房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除了以上这两种拆迁安置房之外,再没有其他性质的安置房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