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通过行政诉讼的如何办理
2022-12-16 13:33作者:网络
个人通过行政诉讼的办理程序:公民一般是行政中的行政相对人,可以作为原告,在法定期限内,收集好证据材料并写好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行政庭提起行政诉讼。关于个人通过行政诉讼的如何办理的问题,下面由民生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个人通过行政诉讼的如何办理
1、个人通过行政诉讼的办理程序:公民一般是行政中的行政相对人,可以作为原告,在法定期限内,收集好证据材料并写好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行政庭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行政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炯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此,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所谓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是指公民被羁押、限制人生自由的场所的所在地。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民生网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