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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不能的责任有哪些

2022-12-12 11:07作者:网络
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论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承担违约责任;因可归责于债务人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关于合同履行不能的责任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合同履行不能的责任有哪些

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论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承担违约责任;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因可归责于债务人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不能的责任有哪些

二、合同不能履行损害赔偿责任有哪些

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2、不能履行有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之分,通常系以合同订立时为标准。前者是合同无效的原因,后者是违约的类型,分别债务人是否具有免责事由,或依风险负担规则处理,或依违约责任规则处理。

3、不能履行还有永久不能履行与一时不能履行之分。前者指在履行期限或者可以为履行的期限届满时不能履行。后者则为在履行期满时因暂时的障碍而不能履行。永久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则可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一时不能履行在继续性合同场合便成为部分不能履行,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件。一时不能履行因债务人在不能履行的暂时障碍消除后仍不履行,可以成为迟延履行,可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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