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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检察院是否处理

2022-12-06 17:04作者:网络
不一定,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关于自诉案件检察院处理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自诉案件检察院是否处理

1.不一定,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不能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案件检察院是否处理

二.一般自诉案件有哪些种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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