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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前的效力如何

2022-12-03 04:37作者:网络
离婚协议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前的效力是待定的,也就是双方可以随时变更或者撤销离婚协议。因为此事并未发生效力,对双方都不具备约束力。但是在办理完离婚登记之后则不可以随意变更。关于离婚协议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前的效力如何的问题下面由民生网小编详细为你解答。

一、离婚协议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前的效力如何

1、离婚协议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前的效力是待定的,也就是双方可以随时变更或者撤销离婚协议。因为此事并未发生效力,对双方都不具备约束力。但是在办理完离婚登记之后则不可以随意变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协议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前的效力如何

二、婚前协议有什么效力

婚前协议有如下效力:解除夫妻婚姻关系、解决子女抚养问题、处理财产分割、债务等。且产生前述效力的条件为,夫妻双方已经办理过结婚登记、双方自愿登记离婚、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均领取离婚证等。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它方面的问题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民生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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