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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起诉离婚要带哪些材料

2022-11-22 23:20作者:网络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关于一方起诉离婚要带哪些材料的问题,下面民生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带哪些材料

一方起诉离婚要带的材料有:

1、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2、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5、起诉状。 

6、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起诉离婚要带哪些材料

二、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此时区分为了必备材料和其他材料,详细的内容小编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参考了解。起诉离婚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在这个过程中哪一方都是想争取更多利益的,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民生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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