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损失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2022-11-19 17:17作者:网络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关于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损失的界定的问题,下面由民生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损失的界定
1、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损失的界定是: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按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主要是承租方腾退房屋,租赁房屋恢复到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承租方负责将租赁期间添附物拆除或与出租方协商抵扣租金等。
造成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民生网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