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辩护人是为了保障被告人什么权利
一、指定辩护人是为了保障被告人什么权利
1、指定辩护人是为了保障被告人获得刑事辩护的权利,通常来说,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之中,若是发现刑事案件的被告没有委托辩护律师,那么法院一般就会指定有资格的律师来担任辩护人。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六条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第三十七条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四)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五)具有外国国籍的;
(六)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七)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应当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二、审判阶段存在的问题
被告人获得有效法律援助的重要前提是,辩护律师必须对案件有充分的准备时间,尽早接触被告人了解案情。但在司法实践中,被指定辩护律师最早也要在开庭前10天才可介入诉讼,因受时间的限制,他们根本无法进行充分有效的准备,很难真正完成其辩护任务,辩护的质量更是无从谈起。
法院有权受理检察院、或者是刑事自诉人提出的刑事诉讼请求。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需要先判断一下刑事案件的被告是否已经委托了辩护人,若是没有的且符合特定情形的法院就需要指定辩护人,一般来说,被指定的辩护人是律师。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民生网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