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女员工哺乳期规定
2022-05-20 11:16作者:法律读库

2022.05.20 劳动纠纷 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劳动法关于女员工哺乳期的规定:自婴儿出生起到未满1周岁婴儿这一时期为哺乳期。哺乳期中,女职工可以享受每天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而且,女职工在哺乳期中,用人单位不得以经济性裁员和无过失性辞退女职工。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版权声明: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