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重点考核仲裁员哪些情况
2022-05-09 21:21作者:法律读库
仲裁委员会应当制定仲裁员工作绩效考核标准,重点考核办案质量和效率、工作作风、遵纪守法情况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重点考核仲裁员哪些情况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1、仲裁委员会应当制定仲裁员工作绩效考核标准,重点考核办案质量和效率、工作作风、遵纪守法情况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二十五条

二、什么是劳动仲裁员
1、劳动仲裁员,是指曾任审判员的,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人。
2、劳动仲裁员又分为专职和兼职两种,全职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兼职由工会组织、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律师等人员组成,一般不参与劳动仲裁委的日常案件审理。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担任劳动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曾任审判员的;
(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劳动仲裁员证书
(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4)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制定仲裁员工作绩效考核标准,重点考核办案质量和效率、工作作风、遵纪守法情况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