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多久作出决定
2022-05-07 13:41作者:法律读库
劳动人事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但是,劳动人事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人事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多久作出决定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当事人申请回避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回避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以口头形式作出的,应当记入笔录。
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一条

二、仲裁裁决应在多长时间内作出
根据现行规定,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如果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法定程序批准可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为了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率,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缩短了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时限,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劳动人事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但是,劳动人事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人事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