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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怎样对工伤认定申请进行核实

2022-05-05 11:39作者:法律读库
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进行调查核实的,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关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怎样工伤认定申请进行核实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怎样工伤认定申请进行核实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进行调查核实的,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2、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怎样对工伤认定申请进行核实

二、属于工伤的范围有哪些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包括职工本人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造成的伤害。)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48小时”从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开始计算。)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进行调查核实的,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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