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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逾期缴纳罚款,公安机关可采取哪些措施

2022-05-01 17:48作者:法律读库
处罚逾期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将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抵缴罚款措施。关于被处罚人逾期缴纳罚款,公安机关采取哪些措施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被处罚人逾期缴纳罚款,公安机关可采取哪些措施

1、被处罚人逾期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将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抵缴罚款。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超过罚款数额的,余额部分应当及时退还被处罚人;

(2)不能采取第一项措施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处罚人逾期缴纳罚款,公安机关可采取哪些措施

二、罚款强制执行的程序

1、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2、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3、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4、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3)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5、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被处罚人逾期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将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抵缴罚款等措施。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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