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正文

非法私藏弹药罪的主体与客体

2022-04-29 13:45作者:法律读库
非法私藏弹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弹药的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弹药管理规定,非法私藏弹药的行为。关于非法私藏弹药罪的主体与客体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非法私藏弹药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1、非法私藏弹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弹药的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弹药管理规定,非法私藏弹药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私藏弹药罪的主体与客体

二、非法私藏弹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非法私藏弹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的枪支、弹药,而故意隐藏不交。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