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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离婚后祖父母有探视权吗

2022-04-25 12:04作者:法律读库
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实施,其他人不享有此项权利,也不能代替行使。爷爷奶奶要行使对孙子女的探望权,只能通过孩子的父亲行使探望权的时候陪同探望。关于法律规定离婚祖父母有没有探视权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法律规定婚后祖父母有没有探视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是我国法律对探视权问题所做的明确规定,然而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行使探视权的主体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父或母,而非爷爷奶奶。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规定离婚后祖父母有探视权吗

二、哪些情形允许中止探望权

1、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但是,如果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的甚至严重损害子女的利益时,就应对其探望权的行使给予必要的限制。

2、对于探望权的中止,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相关法律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3、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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