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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的丧失和放弃的区别是什么

2022-04-22 12:11作者:法律读库
遗产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二者都是不发生继承遗产行为的结果,但两者间有明显的区别区别在于放弃继承权是出于继承人自身内心真实的意思表达,而丧失继承权则是其权利被依法强制剥夺,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关于继承权的丧失和放弃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继承权的丧失和放弃的区别是什么

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其结果都是不发生继承遗产的结果,但两者却有明显的区别。具体有以下几点:

1﹑放弃继承权是出自继承人自身内心意思的真实表示;而丧失继承权则是被剥夺其继承权,这种被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转移。

2﹑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而丧失继承权则可以发生后继承开始之后,也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前。

3﹑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放弃自己继承的一种权利,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只要自己诚心的放弃表示即可,而丧失继承权是依法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这种被剥夺必须受《民法典》严格的法定限制,除外不能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4﹑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收回,但需经人民法院依据其提出的理由作出决定;而丧失继承权一旦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则不能改变。

5、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继承权的丧失和放弃的区别是什么

二、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规定是什么

1、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2、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3、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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