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程序
2022-04-19 17:57作者:法律读库
第一,申请。双方协商一致,持离婚协议就可以到民政局申请离婚。
第二,受理。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民政局予以受理,并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第三,30天冷静期。申请离婚后,有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内,有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第四,30天领证期:30天冷静期过后,还有一个30天领证期,双方应亲自前往民政局领证。领证期内,有一方不去领,就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第四,审查,登记(发证)。
第二,受理。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民政局予以受理,并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第三,30天冷静期。申请离婚后,有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内,有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第四,30天领证期:30天冷静期过后,还有一个30天领证期,双方应亲自前往民政局领证。领证期内,有一方不去领,就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第四,审查,登记(发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