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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顺序是什么

2022-04-16 15:52作者:法律读库
精神病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等,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关于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顺序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顺序是什么

1、精神病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顺序是什么

二、监护人应该如何履行监护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监护人资格被撤销,负担义务照常;监护人的资格被撤销后,对被监护人的负担义务继续履行。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精神病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等,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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