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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给情人的财产能要回来吗

2022-04-11 11:17作者:法律读库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可以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夫妻一方与他人婚外同居违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这种婚外同居关系属于违法关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返还的,应予支持。
2、婚恋方可以主张返还附条件赠与或者不当得利。
恋爱期间的小额财物赠与应当认定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系无偿赠与,不应当要求返还。而大额财物的赠与,是当事人基于结婚为目的的,一方或双方将自己的财物给予对方,并非单纯的无偿给予财物的目的,实际上这种赠与是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即如果将来的婚姻得以履行则赠与生效,如果预期的婚姻没有实现,则赠与不发生法律效力,赠与的财产应恢复到之前的状态,即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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