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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审理期间哪些情形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2022-04-03 17:54作者:法律读库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民事再审期间,有: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请求,人民法院准许的;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等情形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关于再审审理期间哪些情形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再审审理期间哪些情形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1、执行异议裁定失效的情形如下:

再审审理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一)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请求,人民法院准许的;

(二)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的;

(三)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

(四)有本解释第四百零二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零六条 再审审理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一)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请求,人民法院准许的;

(二)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的;

(三)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

(四)有本解释第四百零二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

因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裁定再审的案件,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再审程序终结后,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原生效判决自动恢复执行。

再审审理期间哪些情形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二、申请再审应该怎么做

再审申请人或申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或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再审或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三)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请再审或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需要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证据线索。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民事再审期间,有: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请求,人民法院准许的;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等情形,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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