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期限延长有什么规定
2022-03-20 16:31作者:法律读库
侦查期限延长的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等法条中有着明确规定。关于侦查期限延长有什么规定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1、公安机关侦查期限时常一般为3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二、侦查期限延长通知家属吗
侦查期限延长应该通知家属。需要注意,如果要延期,必须提前至少一周通知当事人本人和家属。
综上所述,侦查期限延长的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等法条中有着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侦查期限时常一般为3个月。如果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