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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标侵权产品构成不正当竞争吗

2022-03-03 16:20作者:法律读库
依据《商标法》的规定,销售商标侵权产品,不会构成不正当竞争,明知产品是侵犯商标权的,销售商标侵权的产品,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要承担侵权责任。关于销售商标侵权产品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销售商标侵权产品构成不正当竞争吗

1、销售商标侵权的产品,不会构成不正当竞争,明知产品是侵犯商标权的,销售商标侵权的产品,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要承担侵权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销售商标侵权产品构成不正当竞争吗

二、什么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5、经营者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6、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7、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8、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

9、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10、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商业秘密。

11、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12、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1)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五千元。

13、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14、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

依据《商标法》的规定,销售商标侵权的产品,不会构成不正当竞争,明知产品是侵犯商标权的,销售商标侵权的产品,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要承担侵权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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