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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责任如何追究

2022-02-21 23:15作者:法律读库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关于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责任如何追究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责任如何追究

1、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妨害清算罪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责任如何追究

二、会计凭证包括什么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4、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构成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果是单位犯罪的,同时对单位判处罚金。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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