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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构成要件是什么

2022-02-21 15:12作者:法律读库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主体为经营者、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行为主体存在主观过错。关于不正当竞争构成要件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不正当竞争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不正当竞争构成要件如下:

(1)行为主体为经营者。经营者是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里所说的经营者强调的是从事了经营活动的主体,而不论其是否有法定资格或能力。这里所说的主体包括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后者包括非法经营者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2)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3)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行为主体存在主观过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十七条

不正当竞争构成要件是什么

二、不正当竞争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只要实施了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与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违法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民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如果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带来损害的,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3、行政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行政责任,要通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来实现。行政责任的形式主要包括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消除影响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形式。

4、刑事责任:刑事责任适用于那些对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经济秩序损失严重、情节恶劣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只对经营者承担刑事责任作了原则规定,确定具体的刑事责任要适用我国《刑法》的相应规定。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主体为经营者、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行为主体存在主观过错。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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