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对父子因琐事互殴 双方伤人者各获刑六个月
2021-08-31 11:05作者:王娜
中国法院网讯(孙朝辰)8月13日,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王小(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李大(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21年1月31日17时许,在寿县小甸镇某村,被告人王小和其父亲王大(化名)与被告人李大因生活污水排放事宜,发生口角,继而发生厮打。王小用拳头殴打李大的面部,致李大的鼻部受伤。李大儿子的李小(化名)从家闻讯赶来,与王小发生厮打,李大持棍对王大进行殴打,致王大的左手部等处受伤。后经司法鉴定,王大的左手部及李大鼻部所受损伤属,均属轻伤二级。案发后王小、李大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王小、王大与李大达成和解协议,并相互出具谅解书。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小、李大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王小、李大具有坦白情节,案发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相互出具了谅解书,且二被告人在公诉机关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故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