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逼捐”不仅仅是道德绑架
企业或者名人做慈善,捐赠多少,何时捐赠,以什么方式捐赠,都应当遵循自愿原则。
不久前,河南的暴雨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在这场灾难中,个人、企业、明星艺人等纷纷捐款捐物,帮助河南共渡难关。这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在困难和灾难面前的精诚团结。可随着事态的发展,网络上“逼捐”的不良风气也在蔓延。
某企业捐款5000万元紧急驰援河南的话题上了热搜,本是好事一桩,却有部分网友跳出来质疑:怎么才5000万?某某企业都捐1个亿了!
我国民法典第五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此外,我国慈善法第四条规定:“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三十二条规定:“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的合法权利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都没有权力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对他人进行指责。部分网友的“逼捐”行为,如果其言行存在侮辱、网暴等情形,轻则侵害他人的名誉权,重则面临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如果存在影响正常直播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则其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等刑事犯罪。“逼捐”行为,其实是披着爱国、正义的外衣对他人进行道德谴责和网络暴力,满足一己私欲,让戾气充满网络空间,更有可能会扼杀向善的价值导向,破坏社会风气。
“逼捐”风气也并非新鲜事物,每次灾难面前,都会引发类似的争论,想要禁止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整治。
首先,互联网平台要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互联网平台对平台内发生的“逼捐”及相关网络暴力行为,不能坐视不管,而是应坚持主流价值导向,加大巡查力度,对侮辱、诽谤、攻击他人等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给予相关账号禁言、封号等处理措施。
其次,网信、网监等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的平台,要通过约谈、APP下架等方式予以处理。对发布违法或不良信息的网民,要加大查处力度,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最后,主流媒体要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积极传播互帮互助、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正能量事例,提升网友社会责任感。同时加强对民法典的普法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网民知法、懂法、守法,让“逼捐”“网暴”等行为彻底销声匿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