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被约见折射“为官不为”
2020-04-24 18:18作者:胡泰武
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人大代表履职工作座谈会,会上讨论修改了《关于拓展省人大代表履职途径,更好发挥代表作用的若干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明确,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可书面提出要求,紧盯民生热点等议题约见政府官员。《意见稿》再度强调了人大代表有权提出询问案、罢免案和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权力。(10月21日《新华网》)
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是人大代表一项法定的履职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既然是法定的履职,那么为何还需讨论修改《意见稿》?看来相关法律的落实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针对人大代表紧盯民生热点等议题约见政府官员,笔者认为应该冷静思考,而不是急着鼓掌欢呼,因为政府官员被约见至少说明2个问题。
一是人大代表约见政府官员,反映被约见政府官员自身不过硬。假如民生热点等方面出现问题,或者解决不力,并不是公众对政府官员提出过高要求,让他们承担太大压力,而是这些政府官员自身不硬,要么是缺乏领导才能,要么是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限。中国有句俗话:“打铁还须自身硬”。只要政府官员具备了解决民生热点等方面问题的能力,同时取得上级领导机关和广大群众的支持,上下一心,齐心协力,“办法总比困难多”,何愁问题不能解决?
二是人大代表约见政府官员,反映被约见政府官员“为官不为”。众所周知,政府官员是政治权力的直接拥有者和行使者,他们掌管着本级政策落实和民生冷暖。其工作职责是为人民服务,为城市发展服务,为地方经济服务。应该主动靠前做工作,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需。假如民生热点等方面问题无法解决,那么,这样的政府官员还能说他是尽职尽责吗?还算是称职合格的领导干部吗?因此,因为民生热点等问题而被人大代表约见,是为官不为的体现。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告诫政府官员,“政治是件用力而缓慢穿透硬木板的工作,它同时需要激情和眼光”。政府官员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是法律规定;心系民生,做好本职工作是职责所在。只有做最好的自己,才能经得起考验,才会不被约见。
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是人大代表一项法定的履职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既然是法定的履职,那么为何还需讨论修改《意见稿》?看来相关法律的落实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针对人大代表紧盯民生热点等议题约见政府官员,笔者认为应该冷静思考,而不是急着鼓掌欢呼,因为政府官员被约见至少说明2个问题。
一是人大代表约见政府官员,反映被约见政府官员自身不过硬。假如民生热点等方面出现问题,或者解决不力,并不是公众对政府官员提出过高要求,让他们承担太大压力,而是这些政府官员自身不硬,要么是缺乏领导才能,要么是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限。中国有句俗话:“打铁还须自身硬”。只要政府官员具备了解决民生热点等方面问题的能力,同时取得上级领导机关和广大群众的支持,上下一心,齐心协力,“办法总比困难多”,何愁问题不能解决?
二是人大代表约见政府官员,反映被约见政府官员“为官不为”。众所周知,政府官员是政治权力的直接拥有者和行使者,他们掌管着本级政策落实和民生冷暖。其工作职责是为人民服务,为城市发展服务,为地方经济服务。应该主动靠前做工作,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需。假如民生热点等方面问题无法解决,那么,这样的政府官员还能说他是尽职尽责吗?还算是称职合格的领导干部吗?因此,因为民生热点等问题而被人大代表约见,是为官不为的体现。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告诫政府官员,“政治是件用力而缓慢穿透硬木板的工作,它同时需要激情和眼光”。政府官员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是法律规定;心系民生,做好本职工作是职责所在。只有做最好的自己,才能经得起考验,才会不被约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