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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讨债不可取 故意伤害被判拘役三个月

2021-08-25 15:34作者:王娜

  中国法院网讯(朱晶晶)讨债不成扇对方耳光,冲突升级后将对方打伤,最后钱没要到,还把自己送进监狱。近日,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钟某拘役三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害人钟某根欠了被告人钟某四千元钱未还。2021年5月18日凌晨,被告人钟某找到钟某根,要其还钱,钟某根表示没钱且说话语气很凶。钟某很气愤,就打了对方一个耳光,之后二人扭打在一起并同时倒在地上。二人互相用脚踢对方,被告人钟某用脚踢了钟某根胸前和腰部,被害人钟某根用脚踢了被告人钟某大腿处,之后二人被旁人拉开,钟某根报警。2021年5月25日,经分宜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钟某根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非法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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