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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为违约责任设定抵押

2021-08-23 17:14作者:法律读库
当事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违约责任有不同的承担方式,最常见是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那么能不能为违约责任设定抵押?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能否为违约责任设定抵押

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可以为违约责任设定抵押,如果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的,由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条 【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能否为违约责任设定抵押

二、合同根本违约怎么认定

要确定合同违约是否属于根本违约,首先应当明确根本违约与解除合同的关系。根本违约与解除合同的关系并不在于使债权人在另一方根本违约的情况下有了解除合同的权利,而在于它严格限定了债权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防止债权人滥用解除合同的权利。

判定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应着重把握以下两个层面:

1、从违约的情节考虑,一方的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便构成根本违约。

“不必要”是指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不能实现,或者说主要合同意图不能实现。“不可能”是指按合同约定的给付,在事实上不可能。基于违约方的过错成为不可能履行时,非违约方虽然可请求赔偿损失,但只要合同不解除,非违约方就不能从合同关系中解脱出来,不能及时进行积极补救或降低损失。在合同中,非违约方还要履行对等给付义务,对其极为不利,因此,有必要赋予非违约方合同解除权。

2、从违约的后果考虑,单纯的违约并非合同解除的主要根据,以过错作为判断因素之一的违约后果具有严重性才是合同解除的根本原因,而判断违约后果是否严重,应以是否违反合同关键因素,即合同订立的主要目的能否实现为依据。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设立担保物权。所以签订合同时,可以为合同违约责任设立抵押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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