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后超车与他人起纠纷 男子被判拘役二个月
2021-08-23 11:08作者:王娜
中国法院网讯(王毅怡)一男子李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车辆时,因超车问题与他人发生争执,后又驾驶车辆与对方到另一地方继续争吵时,被民警查获,所幸没有发生事故。近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了该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2月4日23时许,被告人李某某醉酒后驾驶小型汽车与丁某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在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行驶过程中,因超车问题发生争执,后双方驾驶车辆在谯城区杉杉国际城北侧争吵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李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44.69毫克/100毫升。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以惩处,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李某某在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