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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明知女友未成年仍发生关系获刑一年六个月

2021-08-17 15:22作者:刘泽

  中国法院网讯(朱晶晶)95后男子从湖南到江西跨省奔现“小女友”,在明知对方未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仍与之发生关系,最后身陷囵圄。近日,江西省分宜县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20年八九月份期间,陈某通过QQ认识小娟(化名),后逐渐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今年四月中旬,双方在QQ上商量在分宜县见面,被告人陈某明知小娟未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仍然提出要和对方发生性关系。4月23日,陈某特意从湖南长沙来到分宜,双方见面后陈某提出要去开房,小娟同意。2021年4月24日、25日,陈某在明知对方未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仍与其发生二次性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明知被害人小娟未满14周岁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被告人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减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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