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正文

暴力妨害警察执行职务 女子获拘役四个月

2021-08-16 09:57作者:刘泽

  中国法院网讯(万军文 王海波)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武某拘役四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1年1月11日22时许,南昌县某派出所接到群众李某保报警称象湖某饭店门口有两名女子喝醉了酒躺在地上,求助民警。接警后处警民警骆某带领辅警李某、魏某赶到现场处警,到达现场后民警先向报警人李某保了解情况,并在现场找到两名醉酒女子即被告人武某和其朋友陈某,后处警民警上前亮明警察身份,并询问情况,过程中被告人武某叫民警滚,并起身往处警民警大腿处踢了一脚,现场处警人员李某立即上前制止并向被告人武某说明是来帮助她们的,被告人武某不听劝阻并用右手打了处警人员李某一巴掌。后被告人武某被现场处警人员控制并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武某以暴力方法妨害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武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从宽处罚。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