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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获利 男子被判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

2021-08-09 11:23作者:王娜

  中国法院网讯(廖长春)男子名为足浴店老板,实际却干着介绍卖淫的不法勾当。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介绍妇女卖淫案,被告人杨某平被判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441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告人杨某平于2020年8月在泰宁县城关经营一家足浴店。2021年3月,被告人杨某平与在其经营足浴店从事足浴服务的女技工华某、兰某商议,如果顾客有嫖娼需求,杨某平就介绍华某或兰某为顾客提供卖淫服务,并约定介绍成功一次抽成人民币50元或100元。2021年3月2日至3月18日,杨南平通过介绍华某、兰某卖淫非法获利4410元。2021年3月18日晚,兰某经杨某平介绍在某宾馆房间卖淫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2021年3月19日,被告人杨某平被民警传唤到案,之后上缴非法所得4410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平无视国家法律,介绍二人多次从事卖淫活动,非法获利人民币4410元,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到案后,杨某平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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